更新时间:2022.10.26
如果房屋是老人在世的时候拆除的,那么老人去世后其拆迁安置补偿款应作为老人的遗产进行继承,如果老人去世前订立了遗嘱,则按照老人的意愿进行分配。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其拆迁安置补偿款应由老人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分配、继承。
房屋被拆迁的,属于行政强制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危房拆除有补偿,危房拆除补贴计算标准如下: 1.房屋价值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 3.停产停业损失的
应当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房屋被认定为危房的,如果拆迁补偿太低,对补偿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认定订立房屋拆迁合同的行为如下: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房屋拆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房屋拆迁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的认定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房屋拆迁补偿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拆迁房屋性质和面积的认定是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的一个前置程序,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从其
一般而言,认定房屋使用人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是户口条件,如果户口不在拆迁房屋中,即便实际占用房屋,也不能认定为房屋使用人。第二是居住条件,所谓实际占用就是实际居住,尤其是房屋在被拆迁前是否实际居住,当然如果曾经居住,但由于在拆迁房屋内居
通常意义上讲公房承租人就是与单位或者房管部门签订承租协议的人,但是通常实践中会有许多未依据情势变更而发生承租人变更的情况。 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且一直未变更过承租人姓名,那么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2:原承租人已经死亡,但是其生前承租的房屋
非居住房屋拆迁的补偿应当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则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
一般而言,认定房屋使用人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是户口条件,如果户口不在拆迁房屋中,即便实际占用房屋,也不能认定为房屋使用人。 第二是居住条件,所谓实际占用就是实际居住,尤其是房屋在被拆迁前是否实际居住,当然如果曾经居住,但由于在拆迁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