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7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离婚协议以及结婚证等资料。离婚证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现在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所以申请离婚后一个月内才能够领取离婚证。
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办理手续的流程包括: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申请30天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内地居民间协议离婚应该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
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到任意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双方需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
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
夫妻双方应该去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部门)书写离婚协议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基于自愿而决定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协议离婚又称为自愿离婚和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离婚手续必须到双方任一的户籍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并且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只需要开出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需要立案前
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手续,要想拿到离婚证,需要经过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一方反悔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地机关申请离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在男方户籍地登记结婚的,需在男方户籍地民政局申请离婚; 2、在女方户籍地登记结婚的,需在女方户籍地民政局申请离婚; 3、在其他地区登记结婚的,需在登记结婚地民政局申请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 二、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三、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