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放弃探望权是无效的。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父母的独特权利,是亲权的延伸,不能自由处分。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离婚双方不能自由处分或放弃。夫妻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义务性质没有改变,但双方行使这种权利义
离婚探视孩子的权利的法律依据: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
有关协议离婚后的探望权主要有以下规定: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依照的标准为: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没有约定的对共同财产可以均等分割,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有争议的由法院判决分割。
离婚协议中的无效约定主要有: 1、不得在协议中限制当事人的再婚婚姻自由以及生育子女的自由; 2、不得剥夺对方的探视子女的权利; 3、不得约定再婚生的子女的继承权利等。
法律对探视权行使涉及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等内容,一般由夫妻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协议离婚后的探望权法律予以救济,探望权一般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望权的范围是: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
实践中,主要有看望式探望和逗留式探望两种方式。看望式探望是指非抚养方父或母到子女所在地或指定地点以看望的方式探望子女。看望式探望一般时间较短,方式较灵活,但不利于探望人与子女的深入交流。逗留式探望是指在约定或判定的时间内由探望人将被探望子女
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关于探望权的违约金,只要协议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签订协议时意思表示真实; 3.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