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一、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二、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三、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四、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五、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六、对不
遗赠抚养协议存在下列情况的时候会无效: 1、订立协议的当事人有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或者有一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订立协议的行为未经过其代理人追认。 2、协议内容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 3、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5、受遗赠人须未丧失受遗赠权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口头。遗赠扶养协议也是协议的一种,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 但是为了便于将权利义务确定下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
遗赠抚养协议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被继承人,尤其是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立的老年人的权利,使其得以安享晚年,老有所养而制定的。同时,它也是根据权利和义务,尤其是继承权和扶养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而制定的。在全国各地,经常出现老人虽有子女,但由于种种
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因继承而导致的纠纷,因此不适用一般管辖,适用专属管辖,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不是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要件: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5
遗赠抚养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其效力的界定应当考量是否具备民事合同生效的要件: (1)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真实,在订立协议过程中存在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
有下列条件: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