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6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结婚登记程序的办理流程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 3、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需要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申请时需要出示并提交结婚证遗失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书》和其他相关资料,最后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涉外婚姻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具体如下: 1、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 3、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 1、必须双方携带必要的材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双方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
外国的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在外国生成的书面材料(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之后,才能拿到我国使用。
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复婚手续: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即可,符合结婚条件的,按照正常结婚程序办理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
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是: 1、首先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然后向迁入地提交户口迁入申请; 3、迁入地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批准入户。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
1、迁户口的一方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另一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或居委会证明,到另一方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批; 3、审批之后,依法将户口迁入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