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债务人拒不偿还的,可以提起诉讼。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担保人还款后即承担了其保证责任后享有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债务人不履行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担保人拥有追偿权,可以在其保证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但是其行使追偿权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该如何取消担保,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借款人已还清贷款,则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有担保责任; 2、如果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具体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的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到借款人确定不能偿还之时才会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
首先担保人要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能行使追偿权。 但当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后,债权人不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时,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之前预先行使追偿权。 其次要在以下范围内行使追偿权: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额,
担保人的追偿权向债务人行使,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在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利。
三方协商一致同意,即担保权人和债务人同意后,可以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存在法定的可撤销事由,出现了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担保人可诉讼撤销担保该合同。担保合同存在约定的可撤销事由时,可以按约定解除担保。合同本校无效,则附属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后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行使其追偿权,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一、保证人行使预期追偿权。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二、保证人可要求主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可称为担保之担保,即是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其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
担保合同生效后,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取消担保的,但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外:一是经过债权人同意,二是担保期限届满,债务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三是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
担保人一般不能取消担保,但有证据证明主合同无效,或债权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合同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担保,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反其真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
可以直接起诉借款人要求还钱。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
担保人追责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担保人在实现了担保责任后可以在担保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要求其偿还债务,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