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有两种终止方法:自然终止和合同终止。如果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生效后承保风险消失、保险标的由于非保险事故完全灭失;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没按规定转让合同转让,导致被保险人失去保险利益的。那就可以自然终止合同。另一种就是在保险合同
1、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 保险合同的变更主要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和合同内容的变更。 2、对于投保人来说,除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和《保险法》另有规定外,可以随时解除保
保险合同解除一般可以分为法定解除或者协议解除这两种解除方式。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通常是在保险责任开始后生效的,因此该类型的合同不可以随便解除。当事人可以通过保险合同的约定,但是如果已经对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做出限制的,
一般情形下合同一旦签字是会生效的,因为合同签字表示合同依法成立,特殊情形除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法律其他规定。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终止后,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将不复存在,双方都不必继续履约。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只有在投保人违反合同(不如实告知)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解除合同意味着单方面违约,只能拿到部分所交保费,并且不享受任何保障。
保险合同终止后,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将不复存在,双方都不必继续履约。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淌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
保险合同终止后,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将不复存在,双方都不必继续履约。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
保险合同终止的后果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一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法律后果表现为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终止的后果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将不复存在,双方都不用再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需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根据情况进行确定。 1、《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