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原则是: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
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以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的确认方式: 1、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 2、当事人无约定的,由当事人协议确定; 3、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在接受借款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是可以约定的,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可以由你们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话,是在
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两种观点,分别是: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的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借贷合同属于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同时,法律还规定,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第一、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付货物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第三、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
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合同中有约定履行地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租赁合同的,以租赁物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加工承揽合同的,以实际加工的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支付货款的,以收款方所在地为履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因为合同的法律类型不同,所以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规定就不同。比如买卖合同,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履行地不同,则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