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以及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是需要注意撤销房屋赠与合同需在房屋转移之前。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任意撤销或法定撤销。任意撤销的条件是在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前可以任意撤销,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法定撤销是指出现以下情形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对赠与人有扶
房屋赠与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
房屋赠与合同满足下列要件即生效: 1、不动产的赠与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 2、对动产来说,赠与物的交付就是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 3、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一般情况系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
房屋赠与合同双方若无特别约定一般不会失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注明失效时间。
依法成立的房屋赠与合同立即生效,但赠与的房屋未经登记不产生物权效力。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经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诉讼的情形有: 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3、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对于一般情况下,只要房屋没有发生产权变更,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的,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 如果房子已经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的,则只有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时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