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父母的遗产孙子孙女没有继承权。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例如: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
爷爷的遗产孙子孙女是否有继承权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即父母不在的,孙女可以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孙
孙子按遗嘱继承属于遗赠。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情形应属遗赠。那么孙子在受遗赠后的法定期间内要接受遗赠,这样才能合法得到该遗产。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
孙子未成年继承遗嘱没有期限。按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按自己意愿立遗嘱,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确定留给任何人,只要遗嘱是合法的,就是有效的。遗嘱人立遗嘱,将财产留给未成年的孙子是可以的,不受接受时间的限制。
遗嘱忘记胎儿继承份额无效。胎儿还没有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义务也消失了,但胎儿需要抚养,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生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根据《中华人民
遗嘱可以直接指定给孙子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
没有继承权,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进行继承,有第一继承人开始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按二继承人顺序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还未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
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如果该遗嘱满足以下要件则有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
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除此之外,在遗产分割时,还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儿子继承遗产,如果遗产是明确由儿子继承的财产,属于儿子个人财产,儿媳妇没有份。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由儿子继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有份。所以需要分情况。
儿子继承遗产儿媳妇没有份额。儿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如果没有规定属一方所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