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明确规定的无效合同的范围。显失公平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在相应的情况下可以撤销。
显失公平合同可以撤销。撤销显失公平合同的一般方法: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但应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行驶撤销权,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行驶撤销权的,撤销权利消灭。
可以申请仲裁。但是,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应当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关于合同的公平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从最高法院的判决来看,当事人并非缺乏经验,不存在危急、紧急的客观事实,所签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缺乏经验,在订立合同时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即订立显失公平的合同受害方可以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需要提醒的是,显失公平的合同需要受害一方向法院或仲裁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的。显失公平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客观利益严重失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显失公平的合同不是无效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撤销之后合同就无效,即自始不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但撤销权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2、一方利用了优势地位或对方没有经验。 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变更或者撤销明显不公平的合同。 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无需履行,但前提是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如果当事人未行使撤销权的,该合同具有效力,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可以申请仲裁。但是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对于合同显示公平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但可从最高院的裁判观点中略知一二“当事人不缺乏经验且不存在危难急迫的客观事实,所
显失公平合同的构成要件: 1、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 2、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欺诈、胁迫、重大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