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配偶死亡另一方有出轨出轨方可以继承遗产。因为出轨并不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丧失,婚姻关系仍存在,则相互之间的继承权就仍存在,而且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继承中第一继承人一般指的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同居期间意外死亡另一半没有法定继承权,因为未婚同居者之间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是法律上规定的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死亡一方在生前定立了遗嘱将遗产分配给同居者继承,那么就享有继承权。
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能继承遗产。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 但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中继承遗产还能转继承。继承人未来的及分割财产就死亡的,其应当获得的份额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遗产。
可以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
1、如果在1994年2月1曰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即可以配偶身份按《婚姻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权; 2、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
同居期间意外死亡的另一半与之如果不具备法定婚姻关系,是不享有继承权的。继承的规定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没有协议,有遗嘱的按遗嘱;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非婚同居期间一方死亡的,另一半有继承权。反之若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非婚同居期间一方死亡
同居期间意外死亡的,另一半通常是没有继承权的。由于未婚同居者之间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是法律上规定的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死亡一方在生前定立了遗嘱将遗产分配给同居者继承,那么就享有继承权。
同居关系中,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继承其遗产。没有《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因此也不可能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