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有效期限是一般不超过5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具体是几年,可以由业主和物业自己协议商定期限。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
物业公司提前半年收取物业费是合理的。但不同地区的物价局规定预收的月费存在着一些差异。而物业公司为了可以提高服务品质,不得不预付物业费作为流动资金,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物业服务做准备,且只有在能够持续滚动的状况下才能够把控好物业服务品质,所以就
前期物业合同不合理可以解除物业合同,但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物业公司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者所签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二是需要小区入住或现有的三分之二或以上的业主同意。
物业费没有规定必须提前交。物业费自交房之日起次月开始缴纳,业主应当按约交纳物业费,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能约束后来的业主。原因如下: (1)尽管业主并没有直接参与到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中,但业主必须受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约束; (2)开发商有权选择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且业主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经
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要交物业费。物业合同是业主委员会
我国法律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当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即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并不只是说只要约定了期限,物业合同就应该到合同期限届满时才能终止。
在我国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对合同的期限是否确定没有具体的要求,即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不仅仅是只要约定期限,合同期限届满,物业合同就应当终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期签订过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要交物业费。物业合同是业主委员会
前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期以合同约定为准。但如果约定的前期物业合同有效期期限未届满,而业主大会成立后订立的物业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我国法律对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当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即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并不只是说只要约定了期限,前期物业合同就应该到合同期限届满时才能终止。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