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因为私生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因此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规定来办理登记非婚生子女的户口,并且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
可以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需提供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二)婴儿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
非婚生子女办理户口的方式如下:先由该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亲或者母亲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
拿出证明你与孩子母子关系的证明,如出生证(上面有孩子父母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到孩子的户籍地打印户籍证明;再到你户口所在地申请准迁证;回到孩子户口方办理迁移证;拿迁移证明回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入户即可。
非婚生子女,随父亲上户口的办理流程: 1、先要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是生育的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是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金额都是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私自抱养的孩子上户口,必须先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人如符合条件并提供完整的收养登记材料,就可到弃婴发生地所在县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再到公安部门申请户口。收养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
私自收养孩子的,应当及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登记后收养关系即为合法有效,然后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手续。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
私下领养孩子上户口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要办理收养登记。当事人与养子女之间,不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可以找到当事人或者配偶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孩子的户口; 2、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有具体的要求,按照要求来办理即可; 3、如果对方无理由拒
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户口登记的人员,收养人可以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公民私自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子女的,收养人可以凭本
未婚生子上户口的流程如下: 1、由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出具未婚证明; 2、父亲或母亲到派出所提出入户书面申请; 3、提供父亲或母亲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出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
非婚生子女落户方式: 一、到户籍所在地或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携带相关的身份证件和缴费证明,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登记,如孩子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委托书,
夫妻能为私下抱养的小孩办理上户手续,但是先要办理收养登记,然后由孩子的养父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孩子的相关收养证明文件到养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法按程序办理孩子的落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