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规定是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
上市公司要进行增发股票的话,其条件首先是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而且公司的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并且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而上市公司对于增发股票还存在除外条件,即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的不可以进行增发。上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印花税。股权转让应当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质押后的股权经过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也是可以转让的。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如下: 1、股东内部股权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但公司章程可以在股东之间增加其他股权转让条件; 2、股东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基本要求如下: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等等。
企业股权转让,如果是居民企业的,要交百分之二十五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是非居民企业的,要交百分之二十的企业所得税。企业还需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增值税等税费。
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是可以进行权利质押的。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
股票实际上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股份公司需要按照公司创建时的总体金额以及股东是否参与经营管理和是否具有技术投入等因素分配股权,参加经营的、投入技术支持的,可以适当增加其股份,确定后以合同形式写明股份比例。
《公司法》对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如下: 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以子公司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进行融资活动。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非上市股份公司转让股权的法律规定有: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如果是公司借款,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或者公司事务的,股东的签字行为是职务行为,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股东个人不承担还款责任,没有什么后果。但如果股东打欠条是由于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无关,股东需要履行出资的责任后,以期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