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合法。在劳动合同中,允许就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服务期事项和禁业限制事项约定违约金,但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1、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的范围和数量。 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范围可以包括以下几方面:合同正常履行情况下的预期利益、因违约而造成当事人的时间损失、律师费用损失以及其他机会损失等。损失范围明确后,当事人可以就有关损失的具体数量、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限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
违约金有两种,具体如下: 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2、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依据为: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或减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合同违约金适用“填补规则”,即应当与实际损失相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一般认为超过实际损失的30%即属于过分高
合同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所谓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违约金是没有具体标准的,主要是由双方协定而决定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比损失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给予增加。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比损失高,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给予适当的减少。此外如果当事人履行约定的违约金有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其一。因为定金和违约金都是补偿性的,而定金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都有比较相似,不会同时适用。
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一般不会超过30%。法律明确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违约金数额有明确约定的,只要违约金数额不超过标的物的30%,就按照合同约定解决。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所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视为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服务期条款或者竞业限制条款,则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合法的。当劳动者违约时,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但如果没有上述情形,则不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