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
二者各有各的好处,这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这两种公司在成立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比较宽松一些)与募集资金方面不一样;2、二者的股份转让的困难和容易程度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受到的限制多,比较严格);3、两个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一样;4、两种公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以直接交付的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未构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主体变更,或股份公司的股票交易不需要备案。当然股份有限公司在年检时,应当将反映资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比例的股份变化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一般不需备案。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不是必须要有职工代表的,依法成立的董事会也可以没有职工代表。董事会的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其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也受到法律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与无记名股的转让规则不同。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或者法
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等。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是: 1、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公司股东分类如下: 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根据出资的实际情况是否与登记记录一致,可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作为股东主体,可分为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 3、创始股东和一般股东:根据取得股东资格的时间和条件,可分为创始
公司欠款股东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如下情形之一除外: 1、公司资不抵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出资瑕疵的股东,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