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7
法院对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单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条件是: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只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为合法,不构成本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进行立案的法定条件是: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要件是: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
法院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该罪在客观上体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