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股权质押在没有登记证明之前是不成立的,质押合同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登记生效主义是指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非经登记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且其登记还有公信的效力。 登记生效
股权质押后可以查封。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股权质押后能否贷款依据贷款人的条件而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可以再贷款: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法人已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连续办理了年检手续;事业法人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已经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或备案; 2.
股权质权可以预先受偿。股权质权人在其债权清偿期届满没有受偿时,因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质权人有权转让其所占有的股票、股份,通过股票、股权的转让变现,并从转让价款中优先受偿。
属于。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
不签订书面合同不可以成立质权。不订立书面质押合同,无法办理质押登记,质权也不能设立,现行民事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设立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不订立书面合同后果如下:
公司股权质押后不能出资。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的,出资的股权应当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公司股权质押后不得转让。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如果合同是依法订立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如果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生效手续的,则办理完毕后生效。质权是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的。
在我国股权质押合同双方当事人是指:出质人和质权人。出质人是将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质权人是债权人。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办理出质登记。
在我国双方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只要股权质押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则永久有效。而质权是在当事人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且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擅自转让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