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竣工日期的变更条件是: 1、建筑工程的工程量增加; 2、工程的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 3、发包人没有按约定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资料; 4、发包人没有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
建设工程合同是我国的典型合同之一,合同的双方主体为承包人和发包人,指的是承包人在进行工程建设后发包人需要向其支付价款的合同。从学理分类的角度来看,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诺成性合同。设工程合同还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
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的的风险有: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风险;发包人拒不支付价款的风险;以及发包人不按约定提供材料、场地等风险。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施工单位(承包方)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发包方完成一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而建设单位(发包方)及时验收工程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建设工程监理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其特性主要表现为监理的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 一、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 二、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三、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 四、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
1、索赔的双向性不仅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同样可以向承包商索赔。由于实践中承包商向业主索赔发生的频率高,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频率低,因此,索赔一般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而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叫反索赔。合同双方在索赔中的地位是不同的,业主在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 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需要注意的是: 1.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 2.合同的主要内容要清楚; 3.发包人、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写清楚; 4.垫资条款的效力及处理原则; 5.违约责任的约定以及不可抗力的情形; 6.争议
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经承包人合理催告后仍逾期不付工程款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法院拍卖该工程,并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工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合同的协商解除。施工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因为不可抗力或者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违约时合同的解除。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