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赡养人应尽以下义务: (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3)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人具体如下: 1、老人的成年子女,且需具有赡养能力; 2、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其老人的子女无法赡养时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残疾人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只要残疾人成年且没有失去赡养能力。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扶助、保护、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赡养父母是成年残疾子女的法定义务,其
赡养老人子女的义务有: 1.给付赡养费,在经济上供养老人,保障其衣食住行方面; 2.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在生活中予以照料; 3.尊敬、关心和陪伴老人,在精神上予以慰藉。
赡养老人,儿子和女儿的义务是同等的。无论是女儿还是儿子,在对待无劳动能力的父母时,他们有同样的义务去赡养老人。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老人的孙子女对老人一般不负有赡养义务,但下列情况例外: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而言,子女应当天然的作为父母的法定的第一顺序的赡养人,但是当发生某种客观原因,即在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导致父母子女之间无法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时,孙子女与祖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才可能产生发法定的赡养义务。
只有老人的子女对老人负有赡养义务的说法不正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有。根据法律规定,子女要赡养自己的父母,这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但儿媳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子女,自然儿媳就没有法定的义务去赡养公婆。不过既然你选择了另一半作为你生命中的唯一,那么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协助赡养老人也会让整个家庭更加巩固和谐。
有赡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所指的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养子女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是亲生子女,子女无法选择亲生父母,他们在法律地位上是相同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子女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