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5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量刑裁判规则: 1、法院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分子,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2、如果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的行为造成特
满足下列要件,可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即主体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侵害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
区分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关键在于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必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如果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只发生一般伤亡事故的,则不成立教育设施重大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或轻伤10人以上,或发生其他重大伤亡事故,应立案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没有依照法律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那么需要依照下列的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1、发生一般事故,处上一年年收人百分之三十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人百分之四十
重大责任事故罪,通常指的是在生产作业中,因违反了相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从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者是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罚规定,在生产作业中,因违反了相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从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造
故意伤害他人,公安机关的处理办法为: 1、发现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警方了解实情后,将侵害人依法处拘留处理,根据侵害人的危害结果,判决其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致使轻微受伤情形,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处五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