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
关于公司法中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规定,首先是通过人格否认制让作出违法行为的大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其次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权规定可以实行代理制,还有在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同时,当大股东或高管作出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中小股东也具有依法诉讼
认定方式如下: 1.传统理论认为,股东出资是判断股东资格最重要的标准; 2.一般情况如果没有在公司章程记载为股东的人,不具有股东的资格; 3.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力,是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据之一; 4.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必然要给予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可以退股的,可以通过转让股权,也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比如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等。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具有以下情形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当二人公司出现僵局后,小股东可以退出,退出后,原来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具体的做法是:直接去法院要求,公司分红并解除合作协议、退回其投资。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 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法定人数限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该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条件。此外,有限责任公司还应当设置股东名册,记录与股东有关的信息。当股东人数只有一人时,公司为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为,最高人数为五十个以下,没有最低人数的限制。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多不能超过五十个人,最少人数没有限制,只有一个股东也是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东分红权的形式: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
公司属于独立法人,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但当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等行为时股东则需要对
有限公司的股东责任如下: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不直接对公司债权人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负责;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当公司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