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为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 合议制是指由若干名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实行合议制,是为了发挥集体的智慧,弥补个人能力上的不足,以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按合议制组成的审判组织,称为
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1、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内容: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
民事诉讼法院调解制度又称法院调解,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辨认制度的内容是: 1、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 2、辨认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违反规定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3、对辨认笔录应当着重审查辨认的过程、方法,以及辨认笔录的制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辨认制度的内容是,在侦查中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1)合议制度。即由3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合议庭),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由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