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地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不能约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回,可以上诉处理,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或申请再审的,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虽有错误,但判决正确的,管辖问题不再变动;如经复查,认为管辖和判决均有错误,应按审判监
劳动争议不可以约定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诉讼阶段,司法解释也对劳动争议的管辖法院作了特别规定。
在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约定管辖,但也可以不约定,直接按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诉讼
依据法律规定,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可以提出的质疑。如果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可以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和主张。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进入人民法院阶段的必经前置程序。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
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时,可以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仲裁委应当对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申请人认为仲裁委不具有管辖权,可以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申请人认为仲裁委不具有管辖权,则可以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仲裁委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