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不可以剥夺未成年孙女的代位继承权。没有遗嘱,任何人无权剥夺未成年孙女的代位继承权,但有遗嘱的,适用遗嘱继承。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取代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应继承的遗产
只有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才可以立遗嘱。因此,年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其他的未成年人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不可以立遗嘱,即使立下遗嘱,也是无效的。
未成年孙女代位继承权不可以剥夺,但是孙子女代位继承有前提条件,即父亲先于祖父母死亡的,才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没有遗嘱情形下任何人无权剥夺未成年孙女的代位继承权,但是如果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适用遗嘱继承。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
立遗嘱可以剥夺父母的继承权。遗嘱可以在法定范围内指定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因此可以指定父母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但若父母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遗嘱必须为其保留必要份额,否则遗嘱无效。
遗嘱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且,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则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如果遗产中还有没被继承的部分,则按法定继承进行。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
遗嘱不可以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
父母不能够剥夺女儿的法定继承权,但是可以在定立遗嘱时将遗产指定不给其继承;因为《民法典》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代位继承权可以被剥夺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只能是在被继承人有立遗嘱的情形下,遗嘱中没有约定被代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的,此时才能剥夺未成年孙子女的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的,继承人们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方式对财产进行分配,继承开始后,按照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是能剥夺继承权的,但是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否则,该遗嘱无效。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但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
未成年孙女代位继承权可以剥夺,但是只能是在被继承人有立遗嘱的情形下,遗嘱中没有约定被代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的,此时才能剥夺未成年孙子女的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