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9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属于事实婚姻。
起诉离婚结婚证在对方手里,可以去民政局复印一份结婚登记档案代替结婚证。 起诉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
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的处理方式:若属于遗失一本结婚证的情况,不影响起诉程序,即可直接凭另一本起诉离婚。若两本都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凭婚姻登记机关根据结婚登记档案等证明材料,向法院起诉离婚。未
如果一方没有结婚证,属于办理过结婚登记,只不过被对方扣留或者丢失损毁的,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然后到法院起诉;如果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按非法同居处理,只需要解除非法同居即可。
《民法典》规定55岁想离婚没有结婚证,可以补办结婚证,之后办理离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在进行离婚登记需要度过冷静期。诉讼离婚不需要,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便解除。
没有结婚证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直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即可。若是属于结婚证损毁或者丢失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没有结婚证的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双方不想在一起的时候,可以直接分割,不用起诉离婚,也办理不了离婚。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 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
无证要写的是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而不是离婚协议。 一、无结婚证解除婚姻关系协议书甲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乙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人介绍于______年结婚,婚后没有补办结婚手续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办,或者申请开具婚姻登记证明,然后便可以到当前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了。
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是一种同居关系,不受《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没有结婚证的,如果有能够证明婚姻事实关系的证据,当事人带齐本人的身份证、起诉书、证明婚姻事实的证据等材料到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