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解雇; 2、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对孕妇的劳动时间、劳动内容都作出了一定限制,如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
劳动保护法孕妇保护的内容: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孕妇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就支付二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二个月的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经2008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8年9月18日发
新劳动法对孕妇的保护的规定有: 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解雇; 2、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对孕妇的劳动时间、劳动内容都作出了一定限制; 3、薪酬待遇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
孕妇保护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规定: 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非试用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2、工作
法律对孕妇的保护的规定有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等。
劳动合同法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其他。
关于孕妇赔偿的规定:在女性职工处在孕期的,用人单位此时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辞退员工才需要赔偿,没有辞退员工的,不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