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
首先应当注意该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若有效,再进一步分析是否能够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维护自身权益,比如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承担违约责任等。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实践中往往因为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含以下这些: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非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会让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于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通常会让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由于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会让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继承遗产纠纷提起诉讼的,会让被继
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有: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物证: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件中,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已施工完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工地施工的机械设备等。比如在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分别有:注意建设工程合同双方的主体身份和意思表示;注意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标的、价格、使用期限、使用范围和使用限制等;注意建设工程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定的其他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结算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解除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