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设置服务期约定、竞业限制规定的可以约定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在劳动合同中,只允许就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服务期事项和禁业限制事项约定违约金,此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两种: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而用人单位设定服务期的情形只限于一种情形,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规定是,如果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或者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要按约定支付给单位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规定: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或者保密期间的,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或者保密义务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支付济补偿,则劳动者无需遵守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
合法。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主张违约金的权利,法律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和限制。针对劳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担法律规定之外的违约金的情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未进行立法干预的情况下,应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
劳动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但只有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中能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服务期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竞业限制。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企业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且企业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中约定违约金。劳动者在以上两种情形下违反与用人单位的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除保密和竞业条款外,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如果公司提供培训、约定了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公司剩余服务期的费用。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如果符合下列情形,则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