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可以分为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两方面。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按照法律的规定收养关系的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即可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即行消除,对于双方是否可以登记结婚,由于双方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存在,且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禁止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结婚,只要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
在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下,排除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条件,只要其他条件符合,是可以结婚的,但这种情况一般是在公序良俗上受评价。一般结婚要通过申请、审查、登记的步骤: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
户口本能去掉收养字:户口本上是显示收养的,领养的关系一般体现在领养证(收养登记证)上。领养证全称是收养登记证,是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民法典》收养人应依法进行登记。表明被收养人由谁来监护,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
收养纠纷不可以进行仲裁,因为其不在商事仲裁及劳动仲裁的处理范围之内。收养纠纷或者收养关系是涉及人和人之间身份关系的纠纷,不直接涉及财产的处置。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仲裁。
杭州市儿童福利院可以收养小孩,收养人还可以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孤儿或者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送养的子女。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解除收养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结婚并没有被禁止,因此是可以的。结婚的前提条件是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不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关系;而且双方是自愿又没有配偶。
民法典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17条的规定,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民法典》第1093条将被收养人的年龄上限
民法典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17条的规定,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民法典》第1093条将被收养人的年龄上限
赡养费不能计入收入。赡养费是子女为父母提供的必需生活费用,是子女赡养父母应尽的义务,是子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因此,不能看做是一种收入,更不能认定为老人的收入。
子女成年一般不可以追讨抚养费,除非子女还在上学,无法独立生活;或者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