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贪污犯罪和受贿罪主要存在以下区别: 1、贪污罪的犯罪客体为公共财物,而受贿罪的客体为他人的财物。 2、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手段,而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收受或向他人索取等行为。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
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区别是: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
“三罪”主体的区别。“三罪”中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主体是相同的,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以外,刑法第382条第2款还规定,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成
1、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 2、犯罪目的不同。 3、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受贿罪的两种具体行为方式: 1、索取贿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 2、收受贿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
《刑法》对贪污、受贿的定义,前者侵吞公有财产,后者索取他人财产,区别很大。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贪污贿赂犯罪的种类主要包括: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 2、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 3、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
第一,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虽然都是侵犯公共财产,但侵犯程度不一样,带来的社会危害就不一样。贪污罪侵犯的是非法对公有财产权占有,使用和收益等全部职能,而挪用公款罪只是对公款的占有和运用。第二,两者主观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意向是非法对共有财产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职务侵占和贪污的区别为: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为私有财物。 2、两者犯罪行为不同,贪污罪主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而职务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