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出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发票验旧之后不能作废。已验旧即等于已抄税,是无法直接作废的,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发
发票能作废。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如下: 1、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
发票能作废。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如下: 1、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
作废的发票认证有以下后果: 1、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相应的税务稽查会受到税务部门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应当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3、作废的发票认证的其他后果。
发票可以作废,需要同时满足的三种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超过三个月的发票能作废。发票作废是指操作员对填开发票信息录入错误的已开具发票进行作废。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
超过三个月的发票能作废。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
超过三个月的发票能作废。发票作废是指操作员对填开发票信息录入错误的已开具发票进行作废。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
空白发票可以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空白发票作废操作如下: 1、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选择'发票管理'模块; 2、选择'发票开具管理'菜单下的'未开发票作废'; 3、逐份确认要作废的空白发票号码,直至出现'
当月开具的发票可以直接作废,次月就需要开红字发票。比如:2018年10月开具的发票,10月发现错误,在10月份可以在系统里直接作废。 二、如果是隔月发现开错,不能直接作废,要开具负数发票,也就是红字发票。
电子发票不能进行作废操作,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这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是不可以作废的,只能做红冲处理。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所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