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一人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 2、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 3、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有: 1、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解散后依法成立清算组;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清理公司财产; 4、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偿债务,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6、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表现在,公司自身的行为要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表现为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
公司章程的规定有: 1、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3、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4、监督管理机构
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的规定是这样的: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规定;公司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公司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一个自然人只
首先,一人公司仅有唯一的股东,即股东的唯一性,该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且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表决事项一人公司仅需股东签章确认后即形成有效的决定。 其次,虽然一个人有限公司,即一人公司的股东出资以后,若公司
公司章程的特征: 1.法定性; 2.真实性; 3.自治性; 4.公开性。 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公司经营范围以及设立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只能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可以发起设立以及募集设立。
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征有: 1、股东的惟一性,在公司成立或存续期间,公司的股东仅为一人; 2、承担责任的特殊性,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适用于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有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股份数、出资方式和时间、董事会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监事会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方式、解散原因和清算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注意事项有: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组织及其产生方式、权限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认为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需要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