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公司败诉欠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实践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公司名下的资产往往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那么追加被执行企业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是申请执行人通常都会采取的手段之一。但是公司法既然明确了公司责任
同时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2.股东尚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
同时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2、股东尚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
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途径: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可以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抽逃出资的,可以请求其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其他法律途径。
以下情形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一、对于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
在诉讼的过程中,原告是可以申请追加被告,这是一种权利,是基于程序法所赋予当事人的一种追加申请权,追加的被告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及其他组织。原告追加公司为被告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核,如果符合必要共同被告的条件,则应裁定追加同时要通知其他当事
股东财产因公司债务被追加执行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没有在法定期限之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会贬值、流失、毁损或者是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
股东因为公司债务被追加执行,如果是债权人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有混同的情形,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没有出资不实或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时,不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受让股权后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被申请追加被执行人。 二、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出现财产混同,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财务独立。 三、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股东出资若是未到期的一般情形下不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可以追加的情形有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
追加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被执行人有以下情形: 1、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或者无法进行清算的; 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