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法定的继承人的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产继承人的顺位是: (一)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公司债权的清偿顺序为:公司的破产财产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其次是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 一、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破产债权清偿的顺序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顺位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以及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也包括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之间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相同。并且在分配遗产时,法律规定对于生
破产清算后的债务支付顺序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定。法律规定的顺序为:1、破产费用;2、公益债务;3、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工补偿金;4、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
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合伙债务清偿顺序: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的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合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