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合同的传真件一般是有效的。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传真件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经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摁指印; 4、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
合同的传真件有效,需满足的条件是: 1、传真件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经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摁指印; 4、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
以传真件形式签订的合同有效,但是传真件缺乏证据效力。通常而言,只有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证据才有证据效力。因此,法院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时,通常考虑诸多因素,如传真件是否是传真方所发出,接收方是否收到了传真。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所以,传真签字的合同在形式属于书面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民法典关于无效合
传真签字的合同在形式上属于书面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传真签字的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
无效,原因有: 1、部分企业使用的传真纸为热敏感应纸,该纸张上的字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模糊和消失,将来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当时所签订的合同内容。 2、传真件属于电子证据,不能作为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使用,不能直接证明有关事实,法院无法直接采
传真签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有效。传真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属于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
有效。《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订立合同的书面形式之一。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该传真件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只要能证明实施传真件是合同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
传真签订合同只要能证明实施传真件是合同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就是有效的。因为数据电文是订立合同的书面形式之一。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以传真形式订立合同是可行的,但是风险比较大。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的,若我方为传真收件人,对方为传真发件人且对传真内容无改动的,则我方应保留一份加盖我方印章的传真件。以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合同上应注明双方的往来传真号码。
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有效。合同只要当事人的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传真只是合同订立的方式之一,我国民法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
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有效。合同只要当事人的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传真只是合同订立的方式之一,我国民法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