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
承揽合同不是专属管辖,属于专属管辖的主要有以下情形: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承揽合同的管辖权是: 1、因承揽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2、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书面协议管辖地点的,如无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地点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
承揽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加工承揽合同的内容有定作物的品质和质量要求;需要定做的项目;定做物的技术数据及图样、样品要求;定做原材料的提供方式;约定定作物的交付时间,及验收时间和方式等。
订立加工承揽合同首先,写明承揽合同当事人的基本身份。然后,写明标的、价格、期限、使用途径、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相关内容。最后,双方签字,写明时间。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承揽合同纠纷本质上还是合同纠纷,其管辖法院参照合同纠纷案件确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根据《最高人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
在民事诉讼程序法上,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外,买卖合同以交货地为履行地,而加工承揽合同则以加工行为地为履行地;买卖合同不以货物生产地为履行地,而加工承揽合同则不以是交货地为履行地。
加工承揽合同制定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1、加工承揽合同中,双方都必须具备履约的能力和履约的条件;2、承揽人需要用自己的设备、自己的技术和自己的劳力,完成主要的工作;3、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能将主要工作交给第三人处理。此外,双方都应该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