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外嫁女一般不能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因此土地征收补偿费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是要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的,判断是否有分配资格的鉴别标准是户籍,因此外嫁不是限制条件,户口是否迁出才是判定依据。
如果外嫁女没有将迁出户口,仍然具有征地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则一般有权分得土地补偿款。根据法律规定,外嫁女在新居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
考虑其是否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管是“出嫁女”或者“入赘男”,满足了以下这两个条件,可以享受到土地补偿款: (1)形式要件,即当事人户籍在本村民小组; (2)当事人在村民小组生产、生活。 依赖村民小组的土地形成稳固的生产、生活状态和
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原则就是,《物权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这种“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形式,不是传统民法上的共有,而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本集体的
展开全部男女平等,只要户口在本村、承包了本村土地,可以参与分配。
结合当地政策定,如果是按户口分配就有补偿,外嫁女也是由补偿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嫁女如果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没有取得婆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请求征地补偿的,不予支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
农村土地租用补偿标准如下: 土地租用没有严格的标准,出租让和承租方可以自行协商租用的费用。 一般情况下,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外嫁女不一定能够获得征地补偿。如果外嫁女的户籍仍在本村,同时本人依然在本村进行生产、生活活动的话,就能够享受征地拆迁的补偿。具体来说,外嫁女要参与分配娘家村集体所取得的征地补偿,需要结合自身的户籍信息、日常生活和生产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农村土地赔偿具体如下: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征收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