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
婚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共同财产,即
夫妻在婚后获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结婚后所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双方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知识产权所取得的收益;一方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有:双方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明确属于个人的除外,双方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的养老金及破产安置补偿费,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在婚姻存续
1.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2.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这类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
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生产、经营、投资、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都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属于共同财产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表示归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的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之间有关婚内财产约定的看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规定来判定。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离婚后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 2、婚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入; 3、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法律规定的财产为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