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一、主体资格风险。作为主体资格的尽职调查,主要通过考察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注册文件来了解;同时还要查证是否有批准文件,批准和授权的内容是否明确、肯定,内容对此次并购可能造成影响。 二、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土地与房产的价值主要查看产
隐名投资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在该种情形下,隐名股东不享有投资权益。显名股东可以对公司、其他股东及第三人行使其股权,从而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而隐名股东若要行使股东权益,则需通过漫长的诉讼途径。
公开挂牌转让股权法律风险: 1、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股东资格丧失、转让主体资格限制、隐名股东转让股权。 2、股权瑕疵的法律风险。股东未出资或出资不足、抽逃出资、股权被设定了相关担保等。 3、股权变更的法律风险。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才有股权。
代持股东原则上是不用承担公司责任风险的。因为公司具有法人的资格。名义股东应当按照代持股协议的约定,将股权的收益支付给隐名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股东无权转让股权。
隐名股东主要有以下几大风险: 第一,隐名股东不具有公司股东的身份而无法亲自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比如投票表决权等; 第二,隐名股东所拥有的权利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而显名股东登记于公司文件中,可以对股权进行处分或者滥用股东权利,因此隐名股东的权
公司出事挂名股东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在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挂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
股权质押贷款担保有以下风险: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股权质押的有效性有决定意义。 2、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难以计量。非上市公司股权价格一般采用净资产法计算。净资产法计算股权价值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财务报表编制的准
股权收益通常来说是不可以用于担保的。股权收益不属于既定的债权,不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效力。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股权收益不可以担保,但股权可以质押。
1、代持股协议可能无效的风险; 2、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的风险; 3、未经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不能变更为显名股东的风险。
在股权收购中应注意下列风险: 风险一:拟收购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 风险二: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 风险三:主体资格瑕疵; 风险四: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 风险五:重大债权债务风险; 风险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 风险七:税务
股权转让过程的条件:转让双方协商一致、经法定程序、经机关审批等。法律问题有: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除章程另有规定外;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做公司股东有股权款无法回本的风险,公司经营不善时股东无法得到投资回报,股东实施违法行为的,一并面临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责任风险。其责任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
1.低风险: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2.中风险: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 3.高风险:累计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