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2
解除保险合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投保人或保险人根本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解除保险合同必须符合的其他条件。
合同生效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保险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有以下三点: 1、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 2、保险人同意承保; 3、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这三个条件,实质上仍是合同法所规定的要约和承诺过程。因此,保险合同原则上应当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一致
担保合同有效的条件如下: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如果是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
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等等。
合同转让的条件如下: 1、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 2、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征得对方同意的,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转让内容合法;
抵销有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之分,对于法定抵销,《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解除合同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当事人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
解除合同要满足的条件有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若是合同中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是属于约定解除。若是既不能协议解除也不能约定解除的,只能在出现法定解除的情形时才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包括因
订立合同要满足的要求和条件是: 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 3、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 4、合同订立的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