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关于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的同意应当是明确的同意,不得将默示视为同意。
1、债权转让的通知: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时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和他项权利的确定、确认,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土地确权是当前乡村土地变革与流转的重点,展开确认土地权限注销,明确农户土地承包运营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
离婚提出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据图日下:婚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且具体的补偿可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离婚赔偿法律依据有: 1.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3.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案件中财产少分的法律依据有: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财产损害赔偿的依据: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适用于下列法定的情形: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且除前述情形外,还应当满足因前述情形导致离婚这一条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夫妻婚后财产中的夫妻共同财产才是必须要进行分割的。关于怎样分割,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先由夫妻双方进行私下协议,一般是一人一半,还要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子女的权益;房产、汽车等还可以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协议成的就可以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