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没有办结婚证的,无需理会,实在想离婚的,必须去补办结婚证,然后再进行离婚。男女双方要确立婚姻关系的,必须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没有办结婚证的,男女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只能算作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无需解除,男女双方实在要离婚的
没有结婚证一般能离婚。但如果双方的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双方按事实婚姻处理。当事人就离婚达成一致的,可以补办结婚证后,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不补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找不到结婚证的,应该先到当地补办一个结婚证。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离婚找不到结婚证的,应该先到当地补办一个结婚证。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没有领取结婚证一般不能离婚,只能自行解除同居关系。但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同居没领结婚证,但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可以补办结婚登记后,进行协议离婚,或直接起诉离婚。结婚证遗失一本的,可以凭另一本结婚证离婚,如果
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
按照法律规定,结婚的法律标志是领结婚证,即法律婚。而没领结婚证,确实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客观上周边群众也认为双方是夫妻的; 往往双方还生育有小孩,这种情况是非婚同居关系。即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
没有结婚证离婚,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起诉办理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
结婚了但结婚证没了想离婚的,需要先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在去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仅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平
处理方式如下: 一、形成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的,去法院起诉离婚。 二、结婚证丢失且对方愿意配合补办结婚证的,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然后办理协议离婚。 三、没有结婚证对方又不配合补办结婚证的,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2、如果是在1994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1、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中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要提供一份关于结婚证遗失的书面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了,当事人除了要提供结婚证遗失的书面声明还要有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