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一、关于装修延期是应赔偿的违约金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装修合同中,法律有所规定:若装修工程的进度没有按照预期的进行,那么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支付标准一般是要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就要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双方当事人
房屋质量法律法规是: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
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还是认为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开发商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后,购房者还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项目如下:(一)误工费;(二)差旅费;(三)
房屋有质量问题,不可以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
房屋质量有问题,在物业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下,仍需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
出租人同意对房屋装修后又不承租处理如下:合同无效的,出租人同意使用的,可以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的,未形成附件的,由承租人拆除,形成附件的,按照各自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终止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着装
装修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必须写明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以及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房屋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处理: 1、买受人可拒绝房。如果卖方交付的房屋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可以拒绝接受房屋; 2、买方可要求卖方限期更正。如果买方已收到商品房,发现卖方交付的房屋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可要求卖方限期更正。卖
首先,要看不继续承租的前提是什么,是合同无效,租期届满还是合同解除。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对于合同无效的情形,若属于装饰物,出租人同意利用,则可以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若不同意,未形成附合的由承租人拆除,形成附合的按照各自导致合同无效
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公司的规定来判定。如果意向金是有定金的性质的,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没有定金性质的,可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
房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建设单位提交验收备案表、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划环保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备案机关签署文件收讫,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组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