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一、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二、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如果是公司,股份必须是出资比例。两人出资额相同,各占50%。另外,分红比例可以约定。《公司法》规定,一般应当考虑出资比例,但其他因素也可以在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考虑。另外,可以约定分红比例,即出资属于出资,劳务属于劳务。因为做生意有盈亏
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 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
公司的清算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清算;另一种是法定清算。无论是普通清算还是法定清算,基本的任务和目的都是了结公司的现有业务,收取债权、偿还债务、分派剩余的财产,都是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的。不过法定清算受法院监督更为严格。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的法定程序: 1、发起人依法对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予以认购; 2、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3、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委托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4、召开公
设立股份公司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当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应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实际上,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这两种。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