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适用先履行抗辩权的情形需要满足的条件分别是以下几种:合同当事人签订了双务合同;合同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是有先后履行顺序;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没有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等。
引发永久抗辩权的原因有: 1、不可抗力; 2、已过时效期限; 3、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它是指受害人和责任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协商一致,同意免除责任人的责任。协议免责有事先免责和事后免责。
同时履行抗辩权举证责任的确定方式包括: 1、由行使同时履行抗辩的一方负举证责任,以证明对方未为给付或给付不符合约定; 2、行使同时履行抗辩的一方不必负举证责任,应由提出履行的一方负举证责任。 3、履行合同义务属积极义务,没有履行属消极义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合同中约定双方当事人均需要履行合同债务; 2、没有约定履行顺序; 3、有履行债务的可能性; 4、双方应同时履行; 5、一方要求另一方先履行或者其履行不符合要求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根据《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在功能上具有双务合同的牵连性。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五种:双方当事人因为同一双务合同致使互负债务、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履行的先后顺序、双方互负的债务都已经到了清偿期、对方当事人没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时不按
行使抗辩权的方式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
二者的区别如下: 1、对抗的内容不同。抗辩的对抗内容体现在:对方的权利未发生,或者对方的权利虽然曾经发生过,但已因某种事由而消灭。而抗辩权是请求权的对抗权,其对抗内容体现在:虽然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是自己依据抗辩权享有拒绝给付的权利。 2、
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依其地位可以享有的特殊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可以达到延期履行保证债务的结果,因此其性质为一种延期履行的抗辩权。
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 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 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 4、被告抗辩原告的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 5、被告提出的效力性抗辩,包括抗辩
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有: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并不导致合同解除。只是当事人可以基于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才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还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是没有任何区别的,法律概念为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