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法律效果为:使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受阻,保证人暂不承担保证责任;在先诉抗辩权有效行使后,到强制执行主债务人的财产无效果之前,保证人不负履行迟延责任等。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作为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中一项重要规则,产生的目的是对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一种限制,是维护保险合同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投保人一方利益,从而达到投保人与保险人权利平衡,最终保护整个保险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法定抗辩权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法定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法定抗辩权的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法定抗辩权为私权;法定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法定抗辩权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合同的抗辩权类型如下: 1.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
履行合同抗辩权的正确原则有: 1、综合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质量和数量,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双方在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任何环节的违反,都违反了全面履行的原则; 2、诚实
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合同如下: (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并且互为对待给付; (二)须对方未为履行债务或未为发行债务之提出; (三)须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四)对方之对待给付为可能履行。 在适用的范围上,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之抗辩
票据抗辩权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抗辩权基于票据本身的瑕疵而产生,抗辩事由具有客观性。债务人有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次债务人是作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
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的种类包括: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3、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关系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根据2021年
可履行抗辩权的合同的情形包括: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3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抗辩的形式有: 1.原告应当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2.被告抗辩时应当根据原告的具体主张进行抗辩。
收回土地使用权抗辩理由有: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2.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