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票据抗辩事由如下: 1、以票据不符和法定的形式要件而无效所主张的抗辩。 2、票据权利无法行使。 3、特定的持票人欠缺或丧失受领票据金额的能力。 4、特定的持票人取得票据时不符和法律规定的条件。 5、特定的持票人欠缺形式上的受领票据金额的资格
担保人能够履行不安抗辩权。保证人发现债务人已无偿还能力,能否履行不安抗辩权,仅仅是无偿还能力这一个条件,保证人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保证人可以行使的抗辩权为先诉抗辩权。
1、前提条件不同。对于不安抗辩权而言,其前提条件是债务履行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预期违约无此要求。 2、过错是否为构成要件不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无须对方主观上有过错,而预期违约的构成要求违约方主观上有过错。
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借款合同。当事人依据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程序是: 1、为了兼顾后给付义务人的利益,也便于其能及时提供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 2、先给付义务人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可使后给付义务人尽量减少损害,及时地恢复履
抗辩权的类型: 1.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2.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3.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行使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需注意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有双方的债务同时届期时,才能行使。
民法上的抗辩权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的分类如下: (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三)抗辩权按其
1.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 2.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3、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 1、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 2、行使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无须先为履行合同的义务;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须相对人未履行义务并提出的履行请求的行为; 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
顺序履行抗辩权不是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是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