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 一、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 二、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三、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 四、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 2、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 3、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建设工程监理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其特性主要表现为监理的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
当事人请求确认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没有诉讼时效规定。 合同效力的认定,实质是国家公权力对民事行为进行的干预,合同无效系自始无效,单纯的时间经过不能改变无效合同的违法性。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
遭遇合同纠纷管辖地的确定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
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时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
遭遇合同纠纷管辖地的确定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合同解除产生争议的,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法院负责管辖。《民法典》对合同解除后管辖权如何确定没有作出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一般情况下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管理流程如下: 1、合同前期核实基本情况; 2、调查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 3、双方协商合同条款的内容; 4、准备签订合同的必要资料和手续; 5、签订合同后,合同备案归档; 6、监督合同履行过程是否符合合同条款; 7、建立合同履行过程
能。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违反建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如下: (一)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者发包人未按照专用合同条款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 (二)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